【中國制藥網 編輯視點】藥品發明的權在我國越來越受重視。近年來,因為藥品侵權而引起的糾紛案時有發生,保護在引起大家提高關注的同時,也讓制藥企業意識到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產品。
康辰藥業董事長王錫娟表示,“知識產權是必要因素,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保護,我們研發出來的藥品,可能一夜之間滿大街都是了。”
筆者了解到,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,國內藥企“成果豐碩”。并且不少藥企還將其列入相關企業的規章制度,使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更規范化、系統化;在企業發展規劃中,制定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;利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途徑,保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。
為什么知識產權對創新藥企業如此重要?有業內人士指出,衡量一個藥企研發能力,預測其未來的發展方向,的申請無疑是一個比較可靠、直觀的指標之一。因為新藥進入臨床一般是在申請后約3-5年。
王錫娟對此也舉例說明,“對創新藥研發來說,首先要大量篩選合適的化合物。可能從5千到1萬種被認為有價值的化合物中,篩選出比較合適的目標,終可能就確定1到2種進行成藥性研究。”
這種大量篩選工作值得被尊重,因此在節點上有必要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,隨后可進行臨床前的藥學研究、安全性評價、藥品的臨床批件等。
“一期臨床完成了,在二期臨床開始的時候,我們就要考慮后面的整體布局了,比如晶型等系列,我們現在稱為的護城河。”
如此看來,在新藥研發的過程中,藥企就像攻占一座城池后,插下一面面專屬自家的旗子,宣布著藥企的擁有權利。
目前,針對國內市場,據悉,2016年后,我國對創新藥的研發提出了更多、更高的要求,倒逼了本土的生物醫藥研發企業與跨國公司一爭高下。相比之下,擁有的產品自然具備更高的水準,也更有優勢參與競爭。這促使我國藥企重視產權意識,加強產品申請。
而針對國外的市場,隨著化的發展,我國藥企也嘗試走化道路。根據相關數據顯示,自2010年以來,我國申請美國的數量基本都在穩定增長,申報數量甚至有超過英國、法國等國家,并且近年來申請數量還在增加。據悉,這些本土藥企主要是以生產仿制藥為主,申請的大多是仿制藥方面的。
相關專家表示,申請并不需要完全創新。如果具有非顯而易見的條件,仿制藥同樣可以申請。例如,有的藥對原研藥進行制劑方面的創新,利用吸入劑型、納米技術等使仿制藥藥效更優(相比于原研藥),甚至是擴大適應癥。
總的來看,產權意識值得每個制藥人加強重視。擁有知識產權保護,制藥企業才能具備創新的熱情。而筑起護城河,藥企才能近一步提高競爭力,使得產品在市場上擁有更多活力,同時也能保護患者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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